一、复试内容和方式
根据初试总成绩排名,按统考招生指标(不含硕博连读和“十年树人”计划指标)的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。
复试方式为线下面试。复试内容为综合能力考核,包含3个复试项,每项满分为100分,其中复试项1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,不计入复试成绩,考生单一复试项低于60分(及格线),不予录取。
考试过程中,考生先自我陈述,然后进行下列三项复试考核:
(1)复试项1: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。内容包括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等,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、学术道德、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,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本项考核由考官通过随机提问进行评价。
(2)复试项2:专业能力。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,全面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,如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、科研创新能力、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。本项考核由抽取试题和考官随机提问方式进行考察。
(3)复试项3:外语水平。包括对口语或听力的考察,由考生个人自述和自由对话方式进行,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。
二、考试时间及地点
复试考核时间为5月7日上午8:30-11:30。地点为逸夫楼二楼商学院C2008。
三、考试成绩
1.考试结束后在我院网站公布考试成绩,公示时间为3天,公示网站为http: 。公示期间,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。
电话:027-88660519;联系人:唐老师
2. 总评成绩=初试成绩×40% +复试成绩×60%,总评成绩保留2位小数。
四、录取
1.考核通过的硕博连读(含十年树人及直博)考生直接录取。
2.我院按招生专业(一级学科)对考生总评成绩进行排序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、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,及有其他违反招生政策情况的不予录取。
拟录取公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。考生需进行体检、调档等程序(我院不接收在职博士研究生),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,另行通知。
商学院
2023年5月4日